新快报讯 (记者 邹柳洲)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,从明年1月1日起,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将大幅提高,其中,社会基本医疗保险(不含综合基本医疗保险)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/人年提高到10万元/人年;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/人年提高到15万元/人年。届时全市参保人在缴费不变的前提下,可享受更高的医疗保险待遇。同时,非莞籍新莞人还将享受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。
据东莞市社保局估算,由于此次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提高,医保基金支出一年将增加4.3亿多元。